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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景观照明控制线研究

日期:2017-11-06

城市景观照明控制线研究
  3.1涵义
  借鉴上述的城市规划控制线理论,城市照明的规划控制线是针对城市景观照明规划而提出,是对城市景观照明建设范围的控制。城市照明规划控制线除界定照明规划用地外,还应包括对照明对象的控制。参照城市规划中红线、蓝线等控制线的名称特征,本研究中将城市照明规划控制线定义为“亮线”。
  归纳之,城市照明规划控制线——“亮线”,是指城市照明规划中,界定城市景观照明范围的控制线,包括对景观照明用地的边界线和照明对象的范围的控制。其中景观照明对象包括特定功能区域照明、建(构)筑物、广场、道路和桥梁、园林绿地、名胜古迹、水景、商业街区、广告标识及其他公共设施的装饰性照明等。
  3.2特性
  3.2.1 主观性
  城市景观是指城市地域空间的景物或景象,是城市范围内各种视觉事物和视觉时间构成的视觉总体,城市景观的存在会因人的主观感受不同而发生改变。城市景观照明的对象主要是城市景观,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专项规划,景观照明的目的在于对城市的亮化、美化,使人们对城市夜晚景象有更加美好的感知。“亮线”是对一定区域景观照明对象范围的控制,在确定其范围时,需要考虑因感知人群不同而产生的不同景观组成。因此,划定“亮线”需充分考虑人的主观性。
  3.2.2 空间性
  分析城市规划“五线”的概念,控制线均是对不同类型用地范围的界定。而“亮线”的控制范围在对规划地块的限定上,主要体现为对景观对象范围的控制。城市景观存在于城市的立体空间中,由于人的主观感知,人在规划区域内所观察到的城市景观将超过用地边界而存在,直接表现为为该区域中能观察到的城市界面。在进行景观照明规划时,该城市界面将成为规划区域夜景观的重要底景,成为构成该区域全部夜景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所以,“亮线”的控制范围超越了规划区域的地块界线,包括了该区域能观察到的所有景观对象,具有空间性。